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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保档案安全,档案馆开启四重防护

文章作者: 档案馆 发布日期: 2015-09-10

2015年8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档电〔2015〕19号),要求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档案安全自查,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自2013年12月档案馆成立以来,档案馆始终把档案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守档案安全这根红线,建立和完善档案库房、消防安全、保卫保密、利用查询等各项规章制度,将档案安全保护工作作为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多角度出发,采取“安全责任人、监控、门禁、气体灭火装置”四重防护措施,将档案安全放在档案馆工作第一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保障档案安全,档案馆采取了以下措施:

档案馆各库房实行责任人制度,每个库房都专门配备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每天记录库房的温室度,并检查卫生、消防等安全事宜,使之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经查,库房安全人员都能及时记录当天的温湿度并予以相应处理。

所有的库房都安装了摄像头,以防外人进入,有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查。经检查测试,现有的摄像装备都能正常运行。

原十楼库房档案室大门敞开,学生随意进出天台,无人监管。档案馆成立后,在十楼安装门禁,严保十楼会计档案、实物档案的安全。

档案馆于2015年暑假期间对11个库房进行改造,全部安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要求工作人员上班后将灭火装置打在手动位置,下班后打在自动位置。以防误报警,极大地提高了档案库房的安全性。

此外,档案馆做好馆员安全培训,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安防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每年组织全馆人员在消防日举行灭火学习,让所有的老师亲自操作,做到每人都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近日,档案馆对11个库房和办公室的电器线路、消防设施及防盗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及时整改天花板有水渍等小问题,力保档案库房安全。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南京农业大学档案馆灾害应急预案》,以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将档案安全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等各项工作环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