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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作者: 张丽 发布日期: 2022-03-24

各学院、各单位:

2020年以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图书馆(文化遗产部)档案馆组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档案法》,与全校师生共同克服疫情影响,扎实有序地开展档案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学生档案的归档、转递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学校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为学校建设农业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为表彰在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各学院、各单位和档案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校档发【2014】370号),学校将开展“2020-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先进集体:各学院、各单位均可申报,共评选6个。

(二)先进个人:各学院、各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相关人员(含学生档案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共评选12人。其中,综合档案类8名,学生档案类4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本单位(部门)档案工作有领导专门负责,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含学生档案),并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规章制度、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

3、在布置各项工作的同时提出档案工作的要求,在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或接受检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在总结各项工作的同时验收或接受验收档案材料。

4、与图书馆(文化遗传部)档案馆保持沟通与协调,完成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积极组织参加与学校档案工作相关活动。

5、本单位有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符合档案管理规范和要求。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档案工作法规、政策及规章,积极参加档案理论知识学习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

2、主动接受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除基建、科研项目类档案外,确保在次年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任务。

3、认真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坚持纸质文件与扫描(数字化)件双套制配套归档的工作要求。对于涉密档案,严格落实相关保密制度要求。

5、本单位档案室或档案柜管理(含学生档案)符合规范要求。

三、评选流程

(一)参选单位、个人需填报申请表(电子、纸质各一份)。先进集体参选单位另需提交工作汇报(PPT格式,时间5分钟以内),需要时于评审会上进行汇报。

(二)组织相关评委进行评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学校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表及填写要求请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图书馆(文化遗产部)档案馆(逸夫楼9楼9015室),电子版和PPT发送至电子邮箱34242180@qq.com

联系人:黄洋 联系电话:84399639

南京农业大学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一: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二:先进个人申请表